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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設「內地香港大律師公會」 文:何君堯、丁煌

2021-02-10 11:33 堅料網連結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誕生。同年,大律師公會(公會)在香港(特區)註冊。執業大律師是擁有訟辯專業知識和專門從事訴訟業務的法律從業員。公會成立兩個首要目標宗旨是:(1)維護公會的榮譽和獨立性以及與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關系中捍衞公會權益;(2)維護和完善特區的法治和司法。

2018年(1月18日 - 公會改選)曾於2005至2007年擔任主席的戴啟思當選為主席。注意,過往公會主席按慣例都能在沒有競爭之下自動連任。這一次,前任主席林定國尋求連任失敗。乾坤扭轉,出現競逐,有法律界人士以「政治化」作為答案。對於「改選政治化」的言論,戴給予直接的否認,甚至視之為一種「侮辱」。改選不久,戴帶領公會,將公會轉變成一個反政府游說機構。公會由此徘徊在表面看似法律專業平台,實質卻陷身於特區政治風波的暗流中。

到底政治與法律之間是一種怎樣的關係呢?當社會對法律條文的理解出現嚴重分歧而需要作出解釋,社會氣氛出現劇烈波動時,法律與政治卻拉上了關係。戴強調自己非政黨中人,而政治背景與其發表的法律意見毫無關係。這一言論又是否「此地無銀三百兩」呢?公會改選,林定國與戴就政府提出的「一地兩檢」交換法律意見。林定國在這個提案發出措辭強硬的聲明,還可以說政治與法律完全獨立嗎?答案顯而易見,不是!2018年(戴重掌帥印)公會同樣嚴厲批評特區的「一地兩檢」提案。另一廂,特區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引述接近內地官方人士認為:「…… 有人反對『一地兩檢』並無問題,不過需理性和足夠理據,言論毋須『過火』,坦言現時大律師公會『同公民黨冇分別』……」對「一地兩檢」安排的批評必須基於適當理據。

馬克思主義認為原始社會既沒有政治亦沒有法律,認為「政治和法律歸根到底是階級矛盾不可調和的產物 , 是統治階級進行統治的工具」。回視人類社會發展的歷史長河,早期,政治與法律乃一體發展,由中國的《韓非子》和西方的《黑格爾法哲學批判》可見一斑。其後,公民通過立憲限制皇權,政治與法律二分;而獨裁統治者頒布各種各樣的法律維護自己的統治地位,又將政治與法律合二為一。俗稱的「三權分立」將政治與法律相對獨立,利用法律監督政府施政,利用法律維護人權。由此,我們可以說政治與法律兩者交織聯繫,相互影響、相互作用。

2019 (逃犯風波)至2020年 (立選風波)戴明確表示,公會成立的其中一個使命是以其專業保障特區法治。他一往如故,將公會政治化。2019年4月,特區政府為《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引入新增豁免條款,但仍不能幸免公會的嚴厲批評。公會認為特區政府體恤商界憂慮所做出的立法讓步是政策倒退。2020年8月,公會再次批評特區政府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決定將原定今年9月舉行的立法會選舉延後一年。公會質疑此次選舉延誤的法律與證據理據。

2021年戴離任後,公會在政治風雨飄搖的航線上迎來了夏博義。最近,夏在特區更引發了一場新政治風波。他在就職演說期間斬釘截鐵說道,公會新主席將推動修改《特區國家安全法》(NSL), 這可是觸一髮動全身。《大公報》立即發表社論指摘公會新主席是身負政治任務,口出狂言。身為公會新主席,對NSL提出批評時,夏不應遺忘現時特區處於政治兩極分化的局勢。與此同時,北京正全球性全力投入對抗企圖抑制中國戰略而不擇手段的競爭對手。大家應擦亮眼睛,明辨是非。那些西方大國對NSL後期特區人權狀況的指摘只是她們掩飾真相的幌子。輕信謊言,是最大的愚蠢,即使特區沒有發生人權狀況,那些西方大國也同樣會以指摘的眼光看待NSL。

將公會引入本地與血腥的國際政治爭論漩渦中,對公會來說是有百害而無一利。我們看不到被政治化而烏雲蓋頂的公會有絲毫的曙光照亮前路。如果公會和中央政府繼續政治對抗;與在有法律分歧意見的範圍繼續阻擾中央政府求同存異,這不會是特區的長遠發展利益。

公會在改善特區司法執行、訂立大律師專業、紀律及操守的專業守則有作出過貢獻,公會大可繼續為特區法律從業員專業發展扮演主導角色。但如上所述,筆者認為,在一國前提下,發展並成立一個以特區人福祉為出發點並且有能力調解「普通法」與「大陸法」不同的「中國特區大律師公會」才是出路。當然,路之遙,馬兒是否有力?

(閱讀: 英文版)

【Newspaper Article】Junius Ho & Kacee Ting:Mainland-Hong Kong Bar Association should be set up (HK China Daily, Page 8, 10 Feb 2021)
https://www.chinadailyhk.com/article/157497#Mainland-Hong-Kong-Bar-Association-should-be-set-up

文:何君堯

現任香港立法會議員

國際公益法律服務協會創辦人

文 :丁煌

深圳大學基本法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經民聯太古西幹事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